一个我想告诉你的WOW故事:《面对》
2017-09-19 17:05:20 作者:雨 来源: 浏览次数:0
摘要:有没有想过,我想告诉你的,会是一个怎样的故事?我这个作者又有什么话想对你说?这会是一个奇幻包装的恋爱言情故事吗?还是一个少年英雄的屠龙斩魔历险?
●11●
有天早上,哥布林人如常巡视他的王国,听到酒馆传来喧闹声音,就在下属和保镖的拥簇下进去看看。
酒馆聚集的往往都是工人,水手,士兵等人物,自从哥布林人变得富有,衣着变得光鲜后,已很久没到过这种地方了。
几张木桌附近,站着坐了十几个人类士兵,他们正大声喝酒谈笑。
不论在世界上任何地方,士兵都不是最干净整齐的一种职业。但暴风城远征军团的士兵却更恶劣。
身上军服歪斜沾满酒渍污渍,有些打开衣襟露出胸毛,有些在前胸后背抓来抓去,想捉住不知跳到那的蚤子。沙漠中缺乏水源,他们多天没有洗澡。
同样地,士兵也从来不是最斯文有礼的一群人,不过再次的,暴风城远征军又比它的同类糟糕。
那些由农夫工人,甚至被流放罪犯组成的远征军,加入军队只因生活艰难走投无路,也可能是想出人头地,又或者纯綷想发笔横财。
满嘴脏话口沫四溅的他们,在桌上放了酒壶酒杯,也放了大小长短不一的枪械──那是他们的武器,也是人类早年在这片大陆横行无忌的关键。
士兵当然也有土气高昂,又或者士气低落之分,而刚巧远征军是属于士气相当低落那种。
军队就是组织分明野狼群,好处都属于首领。士兵被派去各地方作战,挣扎,甚至死亡,但得到财宝,都要交给上级,然后利益会按地位去分配,最后大部份财富落在贵族──跟哥布林人天天宴会那些──的口袋中,所以士兵们心存积怨,军纪败坏。
可是今天运气不错,他们得到一件东西,预计能卖不少钱,一洗近来颓气。
一个瘦弱女食人妖站在那堆士兵后面,两手被反绑在后背,衣衫褴褛──这种场面在城里很普遍,她往往是被抓回来,当成奴隶般在巿集卖掉。
食人妖其实并不吃人,就好像兽人也不是野兽,牛头人也不是畜牲一般。当人类探险团初次踏足这片神秘大陆时,他们一方面为了表现自己英勇,另一方面想对抢夺给予正义外衣,就把部族形容成野蛮残忍的怪兽,又捏造夸大他们生活不文明的一面。
人类凭籍外表特征,为他们改一个歧视的称呼,例如兽人外表粗矿皮肤发绿,就叫兽人;牛头人有角有尾有蹄,就叫牛头人,他们忽然全变成一群丑恶怪物。妈妈会说再不听话,食人妖来把你抓走煮熟吃掉,小孩子吓得不敢再哭。
这女食人妖年纪很小,大概只有十四岁,皮肤微微浅蓝,破烂上衣加上粗布短裤,赤着双脚,有一头垂肩的直长发,两耳戴着圆形幼环,眉清目秀,鼻子细长,稚气脸孔有着恐惧迷惘,嘴角有两颗小小尖牙──就因这特征,令他们被人类称作“食人妖”。
她惴惴不安看一看在聚赌喝酒的士兵,又看看远处的哥布林人,不知等待自己的命运会是什么。昨晚到现在,像待宰牛羊般被死死绑住抬来抬去,没喝过半滴水。她觉得口渴,就用食人妖语说:“水,可以给我一点水吗?”跟优美脸孔并不相称,声音意外尖细嘶哑。
士兵们不懂食人妖语,但声音却引起他们注意。有一个身材壮硕,留着大须子的士兵放下扑克牌.,走过去眯眼打量她,(她害怕得立刻垂下头),回头问士兵们:“你们谁听懂她在鬼叫什么?”士兵们传来哄笑,有人说:“你也是肥猪酒鬼,听不懂吗?”
他靠近对她仔细观察,却看见另一样东西。
“这小娘长得挺可爱,”舔舔嘴唇,“先玩再卖吧。”把手伸进她衣领中,大庭广众下直接摸她胸部。那女孩年纪太小,不知如何反应,连后退避开都忘了,睁着恐惧大眼,低头瞪着他大肆轻薄的手,像溺水的人般不停喘气。
士兵中立刻有人抗议,“不行,童贞处女价钱更好,这可是大家辛苦得来的东西,你占了便宜,我们全部人却要吃亏。”
大须子士兵知道敌不过所有人,于是提出另一建议,“那我们全部人都玩一次,然后再卖,那就谁都不吃亏吧?”
他落力游说,“你们想想,这么漂亮的女人不玩一下,不觉得可惜吗?”走到她身后,像个介绍牛羊多肥美健康的商人般,用力把她衣衫往下一扯。
本已不整的上衣,登时像破布一样撕开挂在腰间,刚发育的乳房微微隆起,暴露在众人目光之前。
女孩觉得非常恐怖,起初以为自己只会被卖去当苦工之类,没想过事情发展可以可怕得多。她盼望那些士兵──那些死盯着自己坦露胸部的士兵──会忽然良心发现,放她回去。
大须子得意洋洋,为了更抓住观众注意,他准备进行下一步。
“还有这里,”站在她背后,手掌穿入两腿间,抚摸大腿内侧,“皮肤像奶油幼滑。”
女孩尝试夹紧两脚,但那手掌却像冰凉毒蛇般滑动。他另一只手插入她短裤里,“你们猜我摸到了什么。”瞬间她感到手指就停在女生最私隐的地方上,吓得尖叫了。
而这正是大须子的原意,手指不住轻薄她身体,这女孩像小羊般,啊啊呀呀的发出惊惶叫喊。
不停的刺激终于叫她崩溃,女孩低头哭泣,士兵们看得舌焦唇干,也跟着起哄。
“罢了,玩就玩吧,赚少点就赚少点,到附近村庄多抢几次还不是一样。”一个士兵说。
“这女的叫声真尖,真诱人。”
“玩一次跟玩一百次,价钱都一样,先别卖了,把她囚在军营里,玩厌了再卖吧。”另一士兵提议。
一个比较精明的士兵接口:“催特你这点子很好,不如顺便叫隔邻军营的人也来,给我们五银币就可以玩她一次,想两个人一起玩她就收九个银币,你们看怎样?”引来一阵哄笑,有人搭腔:“好,想得好,真有你的,果然是皮鞋商的儿子,会算数。”
虽然女孩很幸运地完全听不懂人类语言,但也猜到他们讲的笑的绝不会是好东西。她茫目四顾,看到哥布林人,抱着最后一丝希望,哀求道:“求你,救救我。”
会选择向哥林布人求救,倒不是早知他是拥有财富权力的海港统治者,而只因他一身绿色皮肤──人类眼中,哥布林人也许长得像怪物,但从无助的她看来,在这陌生古怪的城市里,唯有他像自己同类,像自己族人。
女孩不知哥布林人懂不懂食人妖语,但也唯有做最后的尝试,“我什么都肯做,会洗衣扫地,很勤劳又负责,请你救救我,求求你......”
哥布林人响亮地干咳一下。士兵们转过头来,其中一个尊敬又奉承地说:“早安啊,老板,真难得来到这地方。”
他点点头,走过去看看女孩(他避开视线,不看她赤裸的胸前),大须子松开了手,恭敬地后退几步。哥布林人说:“这个小女孩我买了,多少钱?”
他可用暴力或者权威迫士兵们放走女孩,但那不是他喜欢的处事手法──他爱做事公正,文明,尊重──尤其在自己地盘,更不希望传出强抢他人财物的名声,于是决定用商人买卖的方法去解决。
士兵们面面相觑,然后看着哥布林人不怀好意笑起来。哥布林人知道他们在想什么,“只因为我家缺一个女佣。”
精明士兵说话了,“亲爱的老板,你要买这人我们当然愿意,但是,”他回头顾忌地望望女孩,“别看她现在这样,这女人会妖术 。”
“妖术?”
“她会从地上叫出树根绑住人的脚,又会化身成老虎咬人,手上还会变出白白光光的火球扔过来,被它烧到可痛呢。”
“嗯,她是德鲁伊。”
“德鲁伊?那是什么?”
“不重要。你就当他们是懂很多大自然奥秘的魔法师吧。”他摇摇头,“不过你们倒厉害,虽然她年纪小,但应该很辣手,怎抓到的?”
大须子终等到说话机会了,站出来用大手拍拍长满毛的胸脯,一脸骄傲,“是我用智谋抓到的。”他身后登时爆出哄笑,又有士兵说:“屁!什么智谋,这猪啰说得好听。”
精明士兵也跟着笑了,“当时我们发现这里西南九十公里左右,有一个食人妖小村落,就去看看有没有值钱的财宝。可能去了打猎还是死光了,没有什么成年壮丁,只剩下老弱小孩,所以防守薄弱。”
“大家都以为这次会抢得很轻易,怎知却碰上这个女的。”他指指女孩,“她倒厉害了,变成老虎在茅屋顶上跳来跳去,子弹都打不中她,还被她的虎爪揢倒了三个兄弟,”他耸耸肩,“他们还躺在城里医院中。”
“我们心想惹到了可怕的妖怪,这次死定了。最后还是波察聪明,”他指着大须子,“他抓住村里一个食人妖小孩,用手枪指着他头恐吓说,她不立刻投降就杀掉他。她竟然真的乖乖照做,从屋顶爬下来,手反到背后让我们绑住,这女人真是蠢得可以。”
“我们怕她又会念什么鬼咒语,就不停灌她喝渗了辣椒油的清水──我们身上只有这调味料和水,希望弄哑她的声音。又用奥金闪光弹不停扔在她身上,就是这种,”精明士兵摊开手,有一个香烟盒大小的长方形盒子,表面透着黑色金属的暗光。
“我当然知那是什么,你们军队这种克制魔法师的道具,就是我工厂生产的。”哥布林人脸色阴沉,刹那间有一股叫工厂立刻停产的冲动。
“对,老板的东西就是有功效,”精明士兵不忘讨好几句,“她被我们这样用闪光弹招呼,我也忘了扔了几个,好像七个还是八个,又是烟雾又射出紫光,大家被烟呛到不停咳漱。烟雾散后,她就像小虾般不停抽搐,躺地上反白眼昏死过去,然后我们把她抬回来了。”
“那个令她就范的小孩怎么了?”其实哥布林人猜得到答案,但仍忍不住问。
“杀了。”大须子摸着胸毛,爽快地笑嘻嘻的,并没有罪疚。因为从不曾把对方当成跟自己一样的生命,所以杀死他们就像捏死一只蚁蚁,没有任何感觉。
“村里不是老人就是几岁小孩,两种都卖不了钱,带着又不方便,所以全部都杀了,然后我们放火把村烧掉,免得留下证据祸患。”精明士兵带着歉意──感到歉意也不是因为杀戳与破坏,而只因觉得抢得不够多,对不起同伴对不起自己。
“好了,”哥布林人摆摆手,已不想再听这些惨事,“这少女我用三十个金币买了,你们看如何?”
精明士兵两眼发光──本来预计最多只能卖十五个──但他确实是相当精明的,装出沉吟样子,“老板要多少钱我们都乐意卖,但医院里还有三个弟兄,这次我们冒的风险又实在很大......”
“五十个金币。”
精明士兵喜出望外,哈腰又摆手,“老板就是快人快语,慷慨大方,对大家关照又细心。”他懂得只要巴结上哥布林人,一生荣华富贵享用不尽,于是凑过去低声问,“要不要小的先为你效劳,把她手脚筋腱全部割断?”
哥布林人吓了一跳,“为什么?”
精明士兵微笑了,“不先把她弄成残废,闪光弹效力一过,她自然会反抗,那怎玩得高兴?”他觉得人除了财帛或色欲,不会再有其他行事动机了,所以认定哥布林人买她回去,只是想训练她做私人的性爱玩具。
哥布林人的脸更阴沉了,强忍住内心怒气,摇摇头,对跟随的下属说:“解开这女孩,带她回去吧,谁有干净的外套或毛巾?先让她搂着。”
●12●
那天晚上,哥布林人并没有如常在宴会大厅跟达官贵人握手寒喧,也没有在顶楼办公室处理商务文件,只独自一人坐在私人花园的石椅上,默默看着天上月亮,一直沉思。
是的,他救了一个女孩,像一个英雄般救了她,那群士兵是恶魔也是野兽,如果事情只是想到这里,心情和感受会好过得多,但聪明又骄傲的他,在想在看的却远远超越这。
如果这件事是有错有罪的,那么是犯了过错的士兵们大罪呢,还是容许这一切发生,甚至从中取得丰厚利润的自己更大罪?那些士兵为了几个金币而个别烧杀抢掠,而自己却为了几千,几万个金币对他们所有人加起来的烧杀抢掠视若无睹。
刚才同是哥布林籍的管家悄悄到身边,汇报了今天的进帐。那算是普普通通的一天,只有九百八十二个金币十四银币,扣除买下那女孩的五十个,和叫管家送她的一百金币,他还是赚了八百三十二金币十四银币,也就是他一天已赚了普通平民工作八十年的收入。
他记得解开那女孩后,她扑到自己怀里,像个孩子般哇哇大哭,不停说谢谢,说他是最善良最伟大的恩人。听着这一切的哥布林人,不单毫无喜悦,反而既羞愧自责。她竟然向默许一切买卖暴行发生的人道谢,她竟然向一个为了维持不干预中立态度,曾犹疑要不要拯救她的人道谢?天下间还有更荒谬的事吗?
哥林布人又想起他父亲,那个辛勤工作的父亲,他一生都奉公守法,爱护家人,帮助邻居。他曾向父亲许诺说将来要赚很多钱,要做一个帮助世界的伟人,但现在呢?
钱是赚到了,但如果他知道自己儿子竟如此可鄙无耻,几乎对一个陷入地狱的小女孩袖手旁观时,又会怎样想?自己对得住死去父亲吗?今天遇上了,然后救了女孩,但假若自己不在呢?过去他都不在的每天每夜,这种悲惨不幸的故事又重覆发生过几遍?
哥布林人掩脸哭泣了,他憎恶自己如此堕落,悔恨过去所做一切。他泪光的眼又抬头看着月亮,想这世界会有神吗?如果有神的话,他能被宽恕吗?还可回头重新做人吗?不禁跪在地上双手合什,低头闭眼默默祷告。
哥布林人一直认为宗教是迷信愚昧的行为,所以现在也不知向那个神祷告才好,甚至祈祷姿势也只是模仿曾看过的宗教信徒。
但他内心就是有一种默默的,像生命火花般的冲动,他想去认罪,想去为善,想去爱人,想去补救一切曾犯下的错,想去令周围更美好。
“神如果你真的存在,请你给我力量,让我做到我能做到的善事;也请给我谦卑,让我接受有些事情不能做到的事实;最后也给我智慧,让我能分清楚什么是做得到,和什么是做不到。”他在心里默默念着。
“主人。”年老的管家在身后。
“嘿,被你看到啦,真丢脸,我竟然迷信地祷告。”哥布林人飞快站起来,脸带苦笑。
“信仰不是丢脸,也不是迷信,而是因为人心里有想行善的愿望。”老管家微笑摇摇头。“今天那位食人妖少女想亲自来向你道谢。”
他有些意外,“还没走吗?”
“并没有,在离开前,她非常坚持要见主人一面。”
“那快请她来。”
老管家把女孩带来后,就离开了,剩下他们两人站在洒满月色的花园中间,树上落下的花瓣在飘荡,叶子轻轻摇曳,雾色中的空气清新冰凉。
女孩换上了干净雪白的衬衣裙子,头发上挂了一个小蝴蝶结,佣人们还帮她洒了香水。外表已完全不像部族女子,而更像暴风城的一名大家闰秀。
她没说话,抬头默默看着身材高大,穿着晚礼服的哥布林人,眼里充满闪亮,激动,尊敬。
“咳,”哥布林人被看得不好意思,干咳一下,“住得还习惯吗?真的要回去了?”
“是,这里不是我家,我想回去我的村庄。”
“你的族人已迁走了。”哥布林人不忍伤她心,决定欺骗她。
“是......是吗,那怎办,我从小就是孤儿,他们收留了我,”她没想过会这样,有些惶恐,“以后我还能去那里了......”
“我记起了,听说他们想避开人类军队的侵略,往北去了奥格玛。”
他曾闪过一个想法,就是说服她留在这里,但转念一想,她活在这罪恶海港中也不会快乐,每天看到同类被杀被卖更是难过,那不如让她去部族的最后堡垒奥格玛吧,那里会有她的同伴,也会有她的幸福。
他默默想,或许,或许有一天他可以把这海港改变,让它变成美丽正义的地方,而自己也成为一个真正好人时,再接她回来吧......用最庄严最有礼最隆重的方式把她接回来。
“那......那好吧,”女孩神色黯然,“他们可能觉得我不重要,选择遗下我了。”
“怎会呢,”哥布林人决心为她打打气,单膝跪下,风度翩翩牵起她瘦弱的手,低头在手背上轻吻一下,“我美丽的小公主,怎可能有人舍得扔下你?我想他们是被人类军队追赶,才来不及等你的。你去奥格玛,或许会找到他们......如果找不到,就好好在那边生活吧。”
她脸在发热,害羞道:“我不是什么公主啦,只是个野女孩......那我也去奥格玛好了。”
“对了,”他从口袋中拿出纸张和墨水笔,挥笔疾书。
这位食人妖族女子,对本人来说是极度重要的人,但凡看到此信的任何人士,对此女子提出的任何要求,也请尽量满足,事后可以来到本人的棘齿港向本人拿取丰厚的报酬。所有相信哥布林的盟友,本人必重重酬谢。
哈多尔.棘齿
他把信摺好,交到女孩手里,“你身上仍有大量奥金闪光弹的放射元素,二个月内都不可能再使用魔法了。遇到任何人留难你时,就把这信给他看,”解下左手的金属腕表,交到她手上,“我把这表送给你,它会证明你的保护者就是我,其他人就不会伤害你的......因为不伤害你他会得到百倍以上的报酬。”
女孩细心拿起腕表在看,“腕表后面有字,在写什么?”
哥布林人微笑道:“哈多尔.棘齿......那是我名字,这表是先父传下来的家族遗物,他也叫哈多尔,棘齿,而我祖父和曾祖父也是。”
她吓呆了,张大口,“那那太贵重了!我怎可以收下?”
他耸耸肩,眨眼微笑,“不要紧,就送给你吧。”
女孩低头没作声,过一会,说:“你对我真好,救我一命,又送我那么多钱,还要把那么重要的东西送给我......”一滴眼泪悄然划下脸颊。
哥布林人内心充满无限温柔,用大姆指轻轻抹掉她脸上泪痕,默默看着女孩,“不是的,不是我送你东西,而是你送了我东西......那东西叫希望;也不是我拯救了你,而是你拯救了我......你拯救了我的灵魂。”在女孩额头轻吻一下。
那一晚就这样过去了,而她也在第二天清晨离开了海港,消失在北边地平线之中。
●13●
一年后,哈多尔.棘齿完成了后来举世闻名的著作《论自由与平等》,强调不论种族,性别,学识,社会地位,每个人都有相同平等的天赋人权。没有人应该在另一个人之上,政府应该跟随道德的原则去运作,违反自由与平等的法律就应该被修改。这部著作影响深远,说它是导致一百五十年后艾泽拉斯的“革命时代”出现的最主要原因也不为过。
第二年的三月,哈多尔在暴风城贵族议会上,大力抨击贵族阶层追求个人利益,冈顾社会道义,纵容奴隶制度,“犹如把中世纪黑暗时代的野蛮贪婪再次重现在国家旗帜之下,甚为可耻”。以密斯特曼托公爵,普瑞斯托百爵为首的既得利益贵族群,愤而中途离场,以示抗议。
同年的七月,哈多尔在寓所外遇刺,但仅受轻伤。凶手咬舌自尽,指使者不明,但当时社会舆论倾向相信是敌对的贵族集团所为。
第三年的四月,哈多尔捐出一半财产,成立“哈多尔基金”,鼓励弱势族群自力更生,给予经济,教育,农产技术的援助。
第四年二月,再次遇刺,受伤昏迷,凶手逃去无踪。同年五月,康复出院。
第五年一月,奥格玛王国的兽人酋长“霜狼”揭竿起义,号召各部族团结一致,抵抗暴风城王国对卡林多的侵略。
二月,哈多尔赶回棘齿港,为两个王国之间的和平做最后努力,但并未成功。
三月,酋长霜狼领军十二万骑兵攻击暴风城王国在卡林多最大的要塞“北方城堡”。
四月,霜狼在“陶拉祖会战”击败暴风城的三十七万大军。(作者注:后世对战役出现压倒性战果的原因意见不一,人数是三倍的暴风军团却大败,历史学家们能一致认同的理由计有1.部族虽然装备简陋,却士气高昂 2.暴风城军队早已被财帛色欲所腐化,只想着怎样把抢来的宝物与女人带回国 3.部族熟悉地理,而失无可失,无处可退反而加强了战意)
五月,北方城堡陷落。暴风城军队自此倾向被动,失去主动出击的能力。
第六年的四月,暴风城王国跟奥格玛王国签订和约,同意交出在卡林多大陆90%的殖民地,换取两国和平。
同年九月,各部族缔结同盟,成立大奥格玛联合王国,酋长霜狼是三大部族(牛头人,食人妖,兽人)的共同领袖,也是首任国王。
战争后,哈多尔与他的棘齿港成为两国明争暗斗的中心,奥格玛和暴风城同样想他站在自己那一边。
不同的是,暴风城再威迫利诱,它还是在无尽大海的对面。而奥格玛城和它的十七万铁骑,却在棘齿港北方四百七十公里。
哈多尔对部族族人一直很保护,所以在部族之间名声非常好,也有很多支持自己的朋友。但他得到的讯息是,神圣部落议会──奥格玛的最高统治圈──要哈多尔二择一;完全切断跟暴风城王国的关系,或交出棘齿港。奥格玛王国不允许自己心脏地带竟有人跟死敌进行贸易往来。
这是哈多尔最不愿看到的两难问题,要他交出毕生心血并不可能,但完全切断跟暴风城的关系也做不到。哥布林族的传统就是在任何政治或国家斗争中保持完全的中立,也唯有中立才可维持繁荣的贸易关系。现在要夺走他的中立,等如夺走海港的未来,不能再进行两地商贸的棘齿港也只能慢慢干死而已。
今天哈多尔刚从暴风城回来(他去那为当地少数族群的人权问题打官司),西装笔挺,带着眼镜的哥布林助手──林克格雷斯──已在码头等待着了。跳上助手的马车,马夫皮鞭一扬,往他的豪华宅弟疾驶而去。
马车上,助手林克格雷斯打开公事包取出文件,向他报告这月的海港营运状况,公司发展和人事调动安排。哈多尔托着下巴看着窗外,漫不经心地听着。
眼前飞过的街道,行人,建筑物,又勾起他历历往事。距离跟那位美丽动人,改变自己人生方向的食人妖少女分开那天,已经进入第七个年头了。他曾派人到奥格玛四处打听,也没发现踪迹,就像忽然平空消失了一般。想到可能已死在旅途中,哈多尔就黯然神伤,后悔自己早该留住她才对。
“对了,老板,跟部落有关海港自治权的谈判,到现在还是胶着。”
“对方还是指名道姓一定要跟我谈吗?”
“是的,自从四天前,神圣部落议会特派代表加入谈判,取代原来的代表后,就把之前所有已谈好的议案都推翻了,说只肯跟你单独谈。”
“嗯,有没有对方的个人资料?例如性格,喜好?”
格克格雷斯摇头,“神圣部落议会成员身份神秘,资料实在不足,以后有必要加强这方面的情报收集工作,但其个人身份应该属于魔法师之流。”
“大略跟我说说谈判情况。”
林克格雷斯沉默了,“情况有点无法理解,对方对于我们提出的任何条件既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,只再三强调要跟你亲自谈。”
哈多尔沉吟,“那很奇怪,究竟为了什么?看到我又如何?”他发现助手神色严峻,心念一动,“你是说......可能想暗杀我?”
“我怀疑那人根本就是伪装的杀手。为安全计,已在你办公室墙后和窗外安排了特别行动小队,一收到暗号就会冲进来,也请老板你带备奥金闪光弹和手枪。”
“那代表现已在办公室等我?”
“是的,你今天会回来的消息那人已知道了,从早上等到现在,非常有耐性。请老板你万事小心为上。”
哈多尔看着街外,眼神变黯淡了,“因为局势已平定,所以我也要死吗......感觉蛮悲伤的。”
除了自己两名仆人,哈多尔还看到那全身用黑袍包住,连脸孔也蒙上黑纱的神圣部落议会代表。那人身形修长,脸纱上的眼眸明亮,是个女人。哈多尔无法看出年龄,但心想能走上议会成员地位的部族魔法师,少说也四十多,五十岁了。
仆人把两杯咖啡送来,放在办公桌上,就退出房间了。他轻松坐在桌子上,拿起杯子呷了一口,问:“你要吗?”那代表摇摇头。
“味道不错,不喝可惜,”他眨眨眼,“好了,开出你们的条件吧,我一直是奥格玛的朋友,我很希望以后也是。”
那代表左看右望,肯定四周没人了,就走近几步,怯怯道:“哈......哈多尔先生,还记得我吗?”声音轻柔动听,不像年纪老迈的人。
哈多尔心头一震,他不认得那声音,却对那人说话语气有着似曾相识感觉,越觉得像那人,就越不敢相信那是真的。
那人解下面纱,褪下头套,一头长发披散肩上,皮肤淡蓝,戴着环形耳环,眼睛大大,鼻子挺直,却是一位年约二十上下的女食人妖。她雪白牙齿轻咬嘴唇,眼里充满对待。
哈多尔迷惘又难以置信,但越看越觉得就是她,“你......是当天的小公主吗?”
因为发现他心里还有自己,女生笑得像绽放的花朵,“真好......哈多尔先生还记得我......记得我这个野女孩。”
他也微笑了,时间仿佛又回到那充满月色和安宁的晚上,“怎会忘记呢,你是改变了我一生的美丽公主。”他不禁打量她,“你长高了,人也变得更漂亮了,一切事情就像昨天那样记忆犹新......我曾派人到奥格玛找你,却再也找不着了。”
“哈多尔先生......当天不想我伤心,才骗我的吧,其实他们早被杀害了......”女生有些郁郁,“我也是过了好久,才从其他也逃到奥格玛的族人中听到真相。”
“是的,那是谎话,对不起。”
“不,不用对不起,”女生打断他,“哈多尔先生善良又温柔,才会骗我的。自从离开这里后,又发生好多事。总之,这次我是代替爸爸来告诉哈多尔先生,请好好接管这海港,和这周围的土地。”
“你爸爸?你不是孤儿吗?”
“怎么说呢,我在奥格玛像野孩子般四处流浪。有天睡在路边时,刚好遇上一位心肠很好的叔叔,他看我可怜,就把我收作干女儿了。后来又不知怎的,迷糊的爸爸又当了国王,”她脸红了红,“你们说的霜狼国王......就是我爸爸了。”
“啊?!你真的变成了一位公主了!”哈多尔惊愣得下巴都要掉下来,
女生脸更红了,仿佛承认自己高贵身份是很丢脸的事,“哈......哈多尔先生别这样说我,我只是个野丫头,每次听到人叫我公主就浑身不自在,羞死人了。”
“总之呢,我知道哈多尔先生和海港的事情后,就跟爸爸说起从前哈多尔先生怎样救了我性命,是一个最伟大最好最善良的大好人。爸爸听完后,就答应把海港还有周围的土地都送给哈多尔先生,而且还说要来见你一面......只是他都很忙,所以我自己先来了......”她看看周围,悄悄放低声音,“我现在走到哪,后面跟着一堆随从守卫,好麻烦啊。所以唯有穿成这样,伪装成神圣议会的婶婶,偷偷来这。”
“太奇妙了......命运谁可以猜得着呢,真是太奇妙了......你变成了一位亭亭玉立的美丽公主,而我却仍营营役役,一事无成。”
女生嘟起嘴巴,“哈多尔先生怎可以这样说自己?你一直帮助穷苦不幸人的故事,连奥格玛的五岁小孩都知道!没有你,他们生命一定悲惨多了......所以哈多尔先生是最好最有爱心最帅气的人,这世上只有爸爸可以比得上......对了,另外我还有个小小的请求,”她从身上翻出了一条金属腕表,“哈多尔先生记得这东西吗?”
哈多尔被逗笑了,“怎可能会忘记?这是我爸传给我的腕表。”
“我很想拥有一件代表哈多尔先生的东西,但又觉得这太重要了,不可以不还给你的,”她顿了一下,“所以,能让我先帮你保管着它吗......直到......直到哈多尔先生遇上了一位爱恋喜欢的女子,想跟她结婚,我就把腕表归还,好让你送给她。”
哈多尔默默看着她眼,像当日那样,轻柔牵起女生左手,彬彬有礼地低头弯脸,在手背上温柔一吻,“那么,我亲爱美丽的公主,那女子其实就是你,请容许我把腕表交到你手上,它永远属于你。”
“是......是这样啊......”女生脸红害燥,低头微笑。“好......好的,就这样办......不过”
“嗯?”
“那个......以后别叫我公主啦,好害羞......直接叫我的名字吧,露依。”
───摘自著名传记《棘齿港的主人,哈多尔公爵传奇的一生》
●14●
阿彻和小瞳终于到达了棘齿港。
棘齿港是个发展中的繁华海港,有很多新奇事物,每年有十公里长的花车列队在城里巡游,有哥布林科学家制造的螺旋浆飞机在天空表演滑翔飞行,有科多兽速度比赛,雷霆啤酒兢饮大赛,还有两年一度,一万人在城里共同建造十二层楼高度巨大蛋糕的“甜水蛋糕节”。过去贩卖奴隶的罪恶之港,今天已锐意改变,发展旅游业。
但即使多有趣也好,两人也没办法看到。
几乎是立刻的,阿彻和小瞳离开海港,往北出发,全因那天他们收到一封没想过会收到的信。
船已停在码头,但小瞳还在床上昏昏沉沉,半睡不醒。阿彻唯有背着她,就这样下船了。
“阿彻......我忘记拿行李,让我回去拿,那个一定要拿的。”
“早帮你搬走啦,放在旅馆,”阿彻叹口气,“去什么地方都大包小包的,也不嫌麻烦。”
“女生的东西很多嘛......晕船好辛苦,搞不好我会晕到死掉啊......”
“......如果你喝水不会哽死,那么晕船应该也不会晕死。”
她像小动物般温驯地依靠在背上,暖热鼻息喷在自己颈项间,有时微风吹起她一头长发,发梢弄得阿彻想打喷嚏。
“哼哼......不过呢,谢谢你......总是在身边照顾我......”
“唉......不用道谢啦,我们快到旅馆了。”阿彻唉声叹气,心想:“你别一直温柔软语啦,不然我怎能做到对你死心呢?唉”
当阿彻走进金壁辉煌的旅馆大堂,在柜台工作,一身整齐制服打扮的哥布林接待员停住手上工作:“陈子彻先生。”
“怎?”
“你的信我们已照吩咐,放在房间中。”
“什么信?”在背后的小瞳,好奇了。
“不知,我一进来,报上名字想订个房间,他们就说有信要交给我,我都还没看。”
阿彻把小瞳小心安放在旅馆床上,打开信,越看越皱眉。
“信里说什么?谁寄来的?”
“你那个宝贝朋友露依,她又写了一封怪信给我。”
一听到是她的信,小瞳紧张地爬起来,几乎扑到阿彻身上,“是她的信吗?快给我看看。”
亲爱的小瞳还有阿彻:
你们好吗?旅程顺利吗?我在这已等你们多天。事情出现意外变化,可能剩下时间已不多了,我必须立刻赶回去稳定情况。你们快点来。
P.S 信纸后面写了我在奥格玛的联络地址,万事小心。
最关心你们的露依上
小瞳紧咬嘴唇,默然不语。
阿彻耸耸肩,“真奇怪,露依怎知道我们来这?她又有什么要紧事赶回去奥格玛了?”
她没回答,把信反覆看了好几遍,开口道:“没时间了,我们立刻出发吧。”
“但你还没病好呀......而且不想先在这逛逛吗?有很多有趣东西呢,例如哥布林养的鹰狮鹫......”
“阿彻,这次晕船大病一场,感觉到或许我会死......我预感一向很准的,必须在死前赶到奥格玛......行李也先放在这吧,去那里比一切重要。”
“唉,为什么呢?只因为......因为你想见那个哥哥一面吗?他真的那么重要吗?”阿彻内心一阵酸楚难堪,眼神黯然,望向窗外。“你喜欢的话,我......我也可以对你很好呀。”
瞬间小瞳脸颊绯红,有些猜到阿彻的心事,着急道:“不......不是你想那样啦,你这傻子,爱乱想。”
“不是这样,又是怎样呢?”
“现在还不能告诉你......但总有天你会知道真相的。”
“唉。”
“总之,要立刻走,一天也不能拖延了。”
“好吧。”阿彻吐口气,“你休息一下,然后我们到巿场逛一圈,买些需要的东西,就离开这地方吧。”
要准备的东西不少,路途不算长,但也绝不短。需要一匹能负载两人的长途马匹(小瞳不会骑马,只能共乘),御寒用的长袍,各种干粮,将会经过的地方太多是荒芜的高原岩土,足够的食水也是必要的。
但当两人在露天巿场上买这买那时,阿彻遇到他最无法想像会遇到的人。
●15●
“彻哥。”一名直竖短发,戴着眼镜,温文尔雅的青年喊道。他两手插裤袋,身穿开领白衬衣,修长黑外套,黑色牛仔裤,黑皮鞋。如果不是背后背着长得离奇,几乎有两公尺的日本刀,他倒像个温和有礼,气质彬彬的大学生。他的外套臂上位置,有一个火焰般的红色纹章──那是菲迪亚兄弟会的标志。
“清明?你怎会在这?你又学我一样,大发神经想四处流浪吗?那谁在暴风城守住大本营了?”
“没啦,彻哥。你在奥伯丁享清福太久了,不知道现在我们有点麻烦。”
“怎了?”
“我们跟辛迪加集团对上了,他们要全面开战。”
“辛迪加......”阿彻沉吟,“何时胆子变得那么大了?事情怎样发生的?”
“暴风城贸易区一直是我们地盘,彻哥讲过我们不能碰毒品,所以那里也是大家都知道的无毒区。但在旧城区的辛迪加集团却想染指这里,叫小弟们来这偷偷卖快乐丸,爱情药水什么的,被我抓到,自然给他们来个一刀两断啦。辛迪加第二天来抗议,说我们既然不卖,就应该让他们卖。然后大家越说越僵,开战了。”
“辛迪加集团上下无人是你对手,应该很好解决。”
“本来是的,但他们的老大近来有点辣手。”
“奥里登.匹瑞诺德?那个没出息的没落贵族王子?”
“是的。但他恐怕已不是从前的奥里登,而是另一个人......另一个玩家。”
“啊?怎说?”阿彻眉毛一扬,“有他的战斗能力资料吗?”
“没有很详细,因为曾跟现在的他交过手的人都已死去。但传说他会变成一堆绿色的黏液浆糊状东西,跳入对方口里,然后爬上大脑,把对方整个脑袋都吃掉,浆糊变成新的脑袋,直接控制那个活死人的身体。所以我才说他不是本人,真正的奥里登已被他入侵杀掉。”
“听上去是强敌。”
“不错,对我们玩家来说特别有所顾忌,他如果只吃掉一半脑袋,我们不算死去,就不能重生。”
“所以你来这里对付他吗?”
“没有那么快,在了解他实力水平之前,才不会那么冲动。我得到情报,辛迪加的制毒工场在棘齿港北面某个荒凉山洞中,就想带几个部下来,先把他们的经济命脉除掉。”
“嗯,我现在有点事情,完成后我会立刻赶回暴风城。记着,在我回来前千万不要跟这人交手,让我自己来......我对这人有不好的预感。”
“安心吧,我的剑术是彻哥你教的,在他变成黏液扑过来之前,我的刀早把他劈开七,八块了。”清明笑着摆摆头。“要不要跟我们一起去制毒工场玩玩?你看到我们那些小弟剑术进步之快,一定很欣慰。”
“我......”这时候,阿彻看着身旁一直默不作声的小瞳,“我想我不能去,要先送这女生到奥格玛,事情办好后,再跟你们会合。”
清明首次把目光转到小瞳身上,神情轻松打招呼:“嗨,小瞳,好久不见。”
小瞳却一脸戒备,“你好,清明。”
阿彻大吃一惊,扭头望着清明,“你们早已认识了?”
“对呀,彻哥。”
“什么时候的事,怎么我不知道?”
“缘份,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。”手插裤袋的他,长外套随风飘动,转身准备离去。“跟她怎样认识的故事,等彻哥你回来后,我们好好喝上一杯,再慢慢讲。”
“清明,你越来越神秘了,真机车。”阿彻看着他背影。
大概走了七,八步,清明忽然停下来,回头用手指指着阿彻,“对了,彻哥,你还记得我们的梦想吗?”
“嗯?”
“就是我们要建立自己的国家,你做国王,我当老二,我们一起征服改变这世界。”他再次转身。“别为了儿女私情,就遗忘我们的梦想。”
清明走了。但阿彻还在深思他说话,大惑不解:“我听不懂他话中意思。小瞳你懂吗?”
小瞳却没理会他,只瞪着清明消失的地方,恨恨地吐出一句:
“无聊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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