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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我想告诉你的WOW故事:《面对》
2017-09-19 17:05:20 作者:雨 来源: 浏览次数:0
摘要:有没有想过,我想告诉你的,会是一个怎样的故事?我这个作者又有什么话想对你说?这会是一个奇幻包装的恋爱言情故事吗?还是一个少年英雄的屠龙斩魔历险?

●06●
 
“等一下,”阿彻停下脚步,坐在路边一角。“先别回旅馆。”
“嗯?怎么啦?”
“想跟你商量一件事情。”
“想我立刻就给你手机号码吗?真心急。”
“唉呀,”阿彻苦笑,“别再作弄我好吗?我认真的。”
“好吧,你说。”她今天穿的是纯白棉质上衣,棕色毛料格子短裙,粉红色球鞋。
“我想教你剑术。”
她张着好奇大眼,唇红齿白的笑了:“怎么啦?忽然想这样。”
“近来我都做奇怪的梦,每次梦的内容是重覆一样。”
我梦到一个少女躺着地上,像关节坏掉的木偶娃娃般,瘦弱四肢用不自然姿势扭曲着。鲜血从背后慢慢渗出来,把周围染得一片红。她睁大的眼睛无神地直视天空,手脚不时神经性抽搐,胸口起伏,艰难喘着气,仿佛不这样已无法呼吸了。
就在这时候,她头慢慢转动,仿佛早已失去焦点的小瞳孔忽然向我望过来,望着我,用一种深遂绝望,痛苦却又温柔不已的眼神望着我。我心怦怦乱跳,就从梦中醒过来了。
那女生我不认识......但现在越来越觉得......她像你。
“......你......常梦到它?”
“是的......预知梦吗?听说人能梦到将来会发生的事。”
“嗯。”小瞳沉默了,似在想她的事情。
“所以让我教你剑术吧,你会保卫自己,我比较放心。”
“但这不只是一个游戏呀?人不会真正死掉,会复活嘛。”
“可是,”他有些发抖,说话变得有点口吃,“死亡像真的死掉一样,血不停涌出来......你会很痛。”
她跪坐在他面前,默默看着他眼,过了一会,轻轻问:“你......担心我会很痛才想我学剑术吗?”
“嗯。”他点点头,又脸红耳热了。尽管觉得承认会关心另一个女生很丢脸,但很奇妙地,她目光却叫阿彻无法隐瞒自己的情感。
被注视着的他很不好意思,把头垂下来。看见他如此神态,小瞳温柔笑了,轻咬嘴唇,“好吧,我也很怕痛......就照你话做吧。”
阿彻吁了口气,庆幸终可摆脱这叫人发窘的处境,回到他最熟悉的战斗和武艺上面。
他带着小瞳在街道上转了一圈,找到了他需要的目标。
“看到前面那流狼狗吗?灰色的那头。”阿彻解下腰间的长剑,交到小瞳的手上,“两只手一起来,对你来说它算是很重。”
小瞳笨拙吃力地双手坚握着剑柄,剑尖高举,心里忽然涌起不祥的预感,“然后......?别告诉我你要我那样做。”
“什么这样做那样做?就拿长剑直接把那头狗砍死呀。”他说得爽快,“没有训练比实战学得更快了,这经验会是你的基础。”
“什么??它是活的呀!!”她觉得自己有点像尖叫了。
“那又怎样?”
“那......那怎可能办到啊。”
“你连杀狗都不敢,将来怎样杀人?”
“我为什么要杀人?”
小瞳的反问令阿彻瞠目不知所对,搔搔头:“但每个人进入游戏都是这样做呀,就是不停杀人,升等级,变强呀。”
“我进入游戏并不是为了打打杀杀,当个杀人犯。”
“那为了什么?”
“......我不能告诉你。”
“别那么娘娘腔好不好?!!杀条狗而已,蠢女人!”阿彻开始不耐烦。
“你......你骂我!”
他心想训练一开始不能纵容,大吼:“不要碎碎念了,快去杀!”
“好啊!我就杀给你看!”小瞳两眼气得发红,一脸委屈快要哭的样子。“你才是可恶的白痴男!”
她气冲冲握着长剑,走到流浪狗的面前。那狗黑色的眼珠大大,一身灰色的长毛,张大口伸出舌头,尾巴不停的摇。
小瞳吸口气,凝神地看着狗。而狗蹲坐在地上也一样看着她,眼中怀着好奇不解,搞不懂这人类女生想干什么。
一分钟过去了。
两分钟。
五分钟后,一人一狗还是互相对望着,动也不动。狗也开始有些失去兴趣了,左看右望,打哈欠,尾巴摇得更热烈。
“你......”阿彻低头掩眼看不下去,“想一直看着看到它自然老死吗?这可不能算数。”
小瞳回头,嗫嚅的语气带着恳求:“它会痛嘛,不如就这样算了好不好?它很可怜的。”
“但你现在不肯学,将来怎样保护自己呢?唉。”一声长叹。
“那你保护我就好了啦,不要离开我,你保护我。”她要哭了,泪水都在眼眶里转来转去。
“唉,好吧,不用杀了,回来吧。”他心完全软化了,对她招招手。
她宽心的笑,欢天喜地跑回来,抱住他一条手臂,“阿彻最好了,你是大帅哥。”
 
●07●
 

结果从那时候,那一刻开始,事情发展就超越了阿彻这“老师”的控制,战斗训练也无疾而终。他没有写日记的习惯,但如果他要写,跟着的日子大概会这样被记载下来。
某月某日:她在奥伯丁大街小巷跑来跑去,跟附近居民打招呼聊天,说要认识我的“邻居”......老天,我跟人都不打招呼的,根本不认识他们。
某月某日:她去了某个阿婆的家里打扫地方,说那婆婆中风了,行动不良,好可怜......我开始怀疑露依欺骗我......什么“百万奥格玛士兵都无法解决的问题”,这女人根本没有任何困难......
某月某日:今天她做了什么鬼“达纳苏斯酸菜饼”,要我吃吃看。说是那个阿婆教她做的──究竟是那个阿婆了?她有太多阿婆阿公叔叔婶婶了,我记不住......真是交游广阔爱串门子的女人。忘了,我想写的重点是,看见她一脸盼望的问:“好不好吃?”我不忍心说不好啦......不过也不难吃啦,我就故意全部吃光给她看。
某月某日:我的才能终于被“善用”了。她跟我说,有个小妹妹的小猫走失了,能不能帮她找回来......还强调说那小女孩真的很可怜......唉,别用你那漂亮的眼一直恳求的看着我啦......我会心软的。唉,最后我和她找到小猫时,它刚好被三只凶猛大野狗包围在墙角......她叫我出手......OK,暴风城连续四届比武大会总冠军的阿彻 VS 三头欺负小猫的野狗......真是势均力敌,惊险万分的死斗......能来点有些英雄气慨的任务吗?我两行清泪,抬头无语问苍天。
某月某日:留意很久了,真的留意很久了。这女人真的连走路也不安份。整天跳来跳去的,我看到头都晕了。究竟是几岁的人啦。那么爱跳舞,在大街走路都要跳起自创的舞步来....实在丢脸啊。唉,不过她是女生嘛,她喜欢就好。
 
然后,某天的晚上。
夜色迷离,空气冰凉,带着寂寞感觉。阿彻坐在旅馆瓦片屋顶上,拿出矮人族制造的手卷纸烟,独自慢慢抽着。往下望,镇里却是另一番热闹景像,四处灯火灯明,张灯结彩,横街窄巷挤满人。
今天是奥伯丁镇的烟火节,庆祝......他也忘了这什么鬼烟火节是庆祝什么了。反正平静地方的人就是需要籍口去热闹一番,办一下嘉年华会,派对什么的。为了祭神躯鬼又或者感恩祈福都无所谓。
阿彻视线扫过表演把戏杂技的远方艺人,卖糖食小吃的摊贩,找到了小瞳的身影。她穿着淡紫色如丝绸般顺滑的连身长裙,即使在远处看也很亮丽抢眼。他认得这裙,今天早上小瞳才两手抓住它肩头,按在胸前做个样子,原地转一圈,问:“我穿这好不好看?是中风的婆婆送我的。”
“嗯,好看。”阿彻温柔点点头,内心却想:“你这么漂亮,我更想知道你穿什么才可以难看。”
她甜蜜轻笑,回到镜前照来照去。
现在,小瞳站在广场一角,边看着大家跳舞边用手打着拍子,跟身边一堆小孩子嘻哈的笑着闹着。这些小孩团团围住她,半拉半推的也要她跳舞──他们都喜欢亲近这平易近人,从远方来的大姊姊。
她看来有些惊讶,但仍欣然点头接受邀请。她参考其他居民跳当地舞蹈的样子,手脚笨拙的模仿他们。孩子们被她奇怪舞姿弄得哈哈大笑,她也不以为忤,吐吐舌头。
她像想起什么,从身上翻了翻,拿出早已准备好的糖果分给那些小孩。他们贪吃,一下子就抢光了。其中有一个年纪最小,大概四,五岁的小孩,因为人矮手短,所以什么都抢不到手,就哇哇大哭起来。小瞳充满怜爱地把他抱起,补偿似的在脸颊吻了又吻。
阿彻觉得这真是美好平静的一夜。香烟升起的袅袅轻烟,跟晚上薄雾混在一起,连月色也变得有些迷离了。
“阿彻,”她从后面爬上屋顶,拿着两只大酒杯,笑问,“怎么一个人在这?不跟大家一起?”
“我吗?我不习惯人多的地方,从远处看看就好。”
“你不喜欢人群唷?”
“我喜欢人就不会选择住在很多闹鬼传说的奥伯丁了......不过你看看下面,人结果还是多得像蚂蚁一样。”
“好吧,那我在这陪你......要一起喝吗?苹果味道的兰姆酒。”她坐在旁边,满满喝了一大口。
“不了,我有任务,所以要保持清醒。”
“什么任务?”
“待会要背一个喝到酩酊大醉的女人回房间睡觉。”
“吼......可恶,人家才只在你面前喝醉一次而已!现在嘴巴变厉害啦?”
阿彻微笑不语,又抽了一口烟。
“阿彻,你平日喜欢做什么?”
“现在什么都不想做,一直管理那个‘菲迪亚兄弟会’管到我好烦,一堆人事关系,权力政治什么的,不太想理,就扔给清明──他是我朋友兼副会长──了,我是已退休的前会长,也就是前老大。”
“菲迪亚兄弟会?”
“一个在暴风城势力很大的帮派。无恶不作,贩毒,杀人,赌博,勒索,强暴,坏事做尽。”
“你......你知道那很坏还要做?”小瞳张大口。
“我没说我有做好不好?就是它那么坏,当日我才要做他们的老大。”
“什么?听不懂。”
“你知道说服坏人做好事有两种方法吗?”举起两只手指。“第一种是穿起教士袍,拿着圣经,敲他们的大门,说:‘神爱你们,做坏事是不好的’,他们有大概0.0000001%机会忽然悔悟,跪在地上,哭泣回答:‘是,我知错了,从现在起我会天天上教堂,做礼拜。’ ”
“嘻嘻,那有可能。”
“这种方法成功率太高,于是我用第二种方法。我一脚踢破他们总部的铁门,问:‘我要当你们的老大,以后全部人要听我的话,谁反对?’然后把反对的人打到脸青鼻肿,全身骨折。大概所有可以叫做头目的人全都被我打到躺地昏迷不醒后,剩下的人就忽然醒悟了,立刻明白到善良和爱才是人生真理道路,跪下来齐声叫我“老大”,跟着说欢迎我加入还是饶他们一命呢?我都不记得了,总之就是差不多的东西。”
“哈哈,那你怎么管理他们啊?”
“我挨坐在老大专用皮椅,两脚放在办公桌上,好整以暇说:‘人事管理这东西好难,我不懂。因此以后事情会简单化。你们可以做坏事,随便做,我还会奖励你们。非法赌博,骗取诚实市民的血汗钱,奖励行事者躺一个月医院;贩毒,祸国殃民,奖励睡三个月医院;强暴妇女,伤害摧毁她们的心灵,这个赞了,可以住六个月医院,我还会亲自送出特别奖,把行事者的小鸡鸡踏爆。’ ”
“吼,你......你真粗俗。”
“唉呀,没办法呀。太温和,那些暴徒怎会听你的话。最后我都记不太清楚什么可以做,什么不可以做了,就叫他们去教堂一个一个排队问神父,神父说可以做的才能做,说不可以做就不能做。”
“你......我都不知道说什么了。”
“还好有清明帮我,他做人比较圆滑温和,懂什么权术策略东西,所以我就把事情交给他办了。忘了说,他是我同学,家里很有钱呢。”阿彻微笑。“从前在学校感情一般,来到游戏世界我们却变成好朋友,将来有机会介绍他给你认识。”
“嗯......”她凝望着月亮,若有所思。“那你在学校生活好吗?有没有......一些很浪漫宝贵的回忆?”
“嘿嘿,女生都爱听情史之类东西吗?我倒厉害了,一堆女同学反过来倒追我,左拥右抱的,女友换完一个又一个。”
“原来是这样唷......”小瞳低着头,手指沿着酒杯边缘慢慢打圈。
二人无话,寂静无语。
“你好笨,”阿彻开口了,“我那么粗鲁那有女生会喜欢啊,刚才那些只是骗你的。”
“嗯......但你不说出真相也可以啊,反正我也不会知道是真是假。”
“我......我不想骗你。”他别过脸去了。“无论如何怎样都不想。”
“嗯......谢谢你呢......”
“对了,你几岁?”阿彻忽然好奇。
“哼哼,你不懂这样直接问女生的年纪是很失礼的事吗?”
“我就十九岁,正准备考国立大学。你知道这大学吗?最有名气的一流大学。我一定会考上,别看我粗粗鲁鲁,念书成绩挺不错的。”他微笑了,抽口烟,抬头看着月亮──正因为如此,他没发现当自己这样说时,小瞳脸上忽然出现了很古怪的神色,那包含了疑问,难过,甚至有着无法理解的深沉悲伤。
过了一会,她平静地问:“你真的是十九岁吗?感觉一点都不像,蛮成熟的。”
他爽朗地笑,把香烟弄熄,拿起酒杯喝一口,“在这里活久了,看过太多生命死亡,人会想很多。”
“我有一个地方很想去,明天你能带我去吗?”她吸了一口气,继续说:“那地方叫......奥格玛。”
奥格玛。
它是所有人类听到都会神色一变的巨城,耸立在卡林多大陆东部,在一望无际的红土高原中间,昂然挺立,每天出入的食人妖,兽人,牛头人多不胜数,既是奥格玛王国首都也是它的商业和军事中心。
“......你不是说笑吧?我不能去那里。我是奥格玛王国头号敌人──从前帮暴风城王国打仗,杀过太多奥格玛士兵了。露依她老爸恨我入骨,连她都不敢在老爸面前提起我,和我见面都要偷偷摸摸的。”
小瞳咬着嘴唇,“我知道很强人所难,但请你答应我一次好不好?我......我那需要你帮助的困难就是这个。”
“唉呀,不是不肯帮,但你懂事情是多荒谬吗?你究竟知不知道露依在奥格玛的身份?她不去帮你,反而叫我这个头号通缉犯送你去奥格玛?她不是疯了,就是真的很想看我被一大群愤怒的奥格玛士兵抓住,然后钉十字架游街示众的样子......小瞳?......你怎么了?”
他忽然看到小瞳迫切恳求的眼眸中流下了一行眼泪。
“这不是荒谬的,”她低头用手抹掉。“真的只有你才能做到。但我现在不能说更多了,请你相信我,求你。”
“唉,至少告诉我原因吧。”
“我有一个哥哥......我只有这个哥哥。他也在这游戏中,但他住在奥格玛......我想去看看他......”
“不能叫他过来吗?”
“阿彻,就这一次,”小瞳目光带着渴望,焦虑,哀求,“你听我说好吗?你带我去那里,我......我必须去那里。”
她害怕阿彻不肯答应,继续恳求说:“真的,我此生此世不会再要求你什么,就这么一次,你要我下跪怎样我都愿意,请你跟我去......请你带我去。”
事情实在太古怪了,令他疑惑,而且她如此着紧要见哥哥一面,也引起了自己隐约的嫉妒心,妒忌她竟然如此在乎另一个男生──尽管那只是她哥哥也好。
他正要拒绝,但看到她快要落泪的脸,就心软下来,没问什么,叹口气,“唉,好吧,我带你去......靠,我还不想当受难的主耶稣基督啊。”
小瞳吁口气,安心微笑了;但不知是太激动还是怎样,想开口讲几句轻松调皮话时,声音却哽在喉间,哑哑说不出口,反倒觉得眼泪要全涌出来了。她不想被阿彻发现自己要哭,就背着他缩起身子掩着嘴巴,脸伏在膝盖上面,就这样偷偷无声抽泣着,肩头也悄悄抖动不已。
 
●08●
 
虽然这世上没有一句谚语叫“条条大路通奥格玛”,但也差不多了。
打开地图,阿彻立刻可以画出四,五条从奥伯丁到奥格玛的路线图,只是他要考虑的问题有点多。
首先,她完全不会武功,有风险的行程去不得。
“涂涂涂,划掉一条路。”
另外,她被爱要机心又阴险的马库斯处长通缉着,所以暴风城王国的地方不能踏上。
“好吧,再划掉一条路。”
加上,自己也是被奥格玛通缉的重犯,现在的悬赏已经到达三万个金币,所以奥格玛王国的地盘也是最好不要碰到。
“再划掉一条吧......靠,再划下去就没路可以去呀,需要小叮当的随意门......不对,现在他叫多拉A梦了。”
阿彻摸着下巴,看着剩下的一条路线,沉思着。
那条把小瞳带到奥伯丁的帆船的船长,基本上是个贪心死要钱的人,却首次明白到“阿彻式讨价还价”是什么意思。
那天,船长稳如泰山地坐在办公室桌子前,挖挖鼻孔,计算今天又赚了多少黑心钱,走私贩毒才是本行,载运乘客只是掩饰。
正门忽然被打开,一个身穿便服,束着马尾,满脸须渣的年轻男人提着一大袋金币砰一声放在桌子上。
“我叫阿彻,这是五百个艾泽拉斯金币,我需要包一条船到棘齿港,你看怎样?先说好,我不知道成本,不会杀价讲价,不要骗我这种老实人。”
船长肚子在暗笑,这人真是蠢得可以,一百个金币就可以了,却主动提出五百个那么多,还同时露出自己什么都不懂的底牌,这种肥羊不大宰一笔,怎对得住天地良心?
“客人你放心,我计算一下......船员的食宿费,保险,远航对船只的结构侵蚀很大,加上沿途的风险......”
“五百个金币竟然也不行吗?”他大感意外。
“是的,客人,你要明白,我们停泊在奥伯丁,也需要一定费用,棘齿港的哥布林官员也要收买......”放长线钓鱼,只要这蠢人上勾,旅途还可以榨取更多额外的维修费,船员加班费,船长津贴,夜间领航补贴......
“那......”那人激动地按住桌子,头往前伸。“四百个金币,你看怎样?”
那船长愣了一愣,喃喃解释道:“我看你没有听懂,我意思是,这个费用其实要比五百金币还要高许多......”
“天呀!我这个老实人怎样才能去棘齿港呀??”他双手掩头,状甚痛苦。走到船长身旁那个像人般高大的铁制保险箱前,一拳砰一声发出巨响,它立刻被打到陷了进去。“上天怎么那样无情残忍???”
船长吞了一下口水。
“那......不如这样吧?三百金币好吗?”他热切握着船长的手,“还是......不行吗??”也没等船长回答,就一脚踢在办公室的水泥墙上,墙壁立刻断开半戳塌了下去,看到外面风和日丽,鸟在大海上飞翔。
“二百金币!!当我求你了!!!”他两手扯起那几百公斤的大铁保险箱,然后往窗子外甩。跟随着窗子玻璃破裂声的,是保险箱掉到几十米外海面的扑咚声。
“一百!!好不好?我现在给你磕头,请你明白我的诚意!!”他两手抓住办公桌的两边,整个额头猛撞在中间。它立刻断开两半,向左右倾倒,露出桌子下船长两条在发抖的毛腿。
最后成交的价码是十个金币,已包括了两人早午晚三餐,下午茶,宵夜的全部费用,还香槟酒水费,康乐设施使用费,一级豪华房间的居住费,所有奇奇怪怪的杂费......
阿彻吹着口哨,手插裤袋,轻轻松松走出大门口,对一直在远处等待的小瞳挥挥手,“嗨,事情谈好了,明天就可以坐船出发了。”
“那么容易啊?你没有打人吧?怎么听上去好吵?”
“当然没有呀,你说过千万不能打人的,所以我的手碰都没有碰过他们,还诚恳得要磕头拜托呢。吵声是因为船长的猫乱跑,打翻了东西。”
“嗯嗯,那你就乖了。你知道吗?常常都打人是不好的,你就是学不懂......对了,今天我做了酒心樱桃馅饼,晚上你要吃吃看。”
“又要吃?昨天我才吃光你的实验品软香蕉果冻,”阿彻苦着脸。“甜到我想自杀。”
“只是不小心把砂糖放多了一点点!现在不满意了?胆敢不吃唷?吃不完就给你好看,哼哼。”
“你这女人为何不去监狱的厨房工作?不合作的犯人就罚他们吃你的甜点。”
“吼,你这样子说话是找死啊?许多男生想吃都吃不到呢。”
“好啦好啦,我肯吃啦,回旅馆吧。”
他们就在下午温和日光的映照下,渐渐远去,两人的影子拉得长长,微风吹拂,平和安静。
 
●09●
船出帆了。
滚滚滔滔的海水,澄蓝的天空,远方的片片白云。阿彻站在船头,内心预感这会是悠闲,舒服的旅程。
但三秒后发现,他预感是错的,而且后来更发现错得离谱。
“阿彻......”小瞳脸色发青站在旁边。
“嗯?”
“我好像......”之后想说什么,阿彻也无法听到了。她在阿彻面前软倒,哗啦哗啦吐过不停。
“哇,你怎么了?别吐!至少别吐在我裤档中间啦!好脏,你......今早吃的焦糖奶冻全喷在我裤子上了......唉,我背你回房间休息吧......我晕了。”
不过真正要晕的不是他,而是小瞳──她晕船了。
而且是非常严重的晕船,跟着一个月的旅程里,她做最多的事情就是睡觉,清醒时总昏昏沉沉,吃不下东西,像快死般脸青唇白。
尽管躺床不能动,小瞳还是要求阿彻留在身边。他拗不过,又心软她病得厉害,所以即使感到很无聊还是留下来了。她看到人在,就会安心睡觉。
就在这段相陪日子中,发生一件令阿彻很难过的事。
他失恋了。
不知什么时候开始,也不明白原因,阿彻对她产出无法解释的好感,变得只想令她快乐看她微笑。没想到爱情那部份,只纯然觉得能陪在身边保护她已够好了,很希望能永远继续下去,路不会走完,话不会说完。
“我爱你......”当她第一次在床上忽然这样说时,阿彻吓到心脏几乎跳出来。但很快察觉那只是昏睡中的梦呓。
“为什么你要离开我......我哭了多少遍你知道吗?你这骗子......骗子......我恨你”她额头满是冷汗。阿彻拿毛巾轻轻温柔抹掉,让她继续昏沉睡下去。
他的爱情还没有开始,就已完结了。原来对方心里早有所属。但......他又是谁呢?难道就是奥格玛的“哥哥”?
晕船不止一天,所以半睡半醒的情话也不止一次,“我很想很想你”那些总是不断涌现,叫阿彻内心酸苦难当。不想听到,就到甲板呼吸新鲜空气,又或者在餐室独自喝闷酒。但不久,醒来的小瞳发现他不在,又会叫唤:“阿彻......你在那里?回来好吗?”他不忍心,又回到身边看着她睡。
发生好多次后,慢慢也看开了。毕竟自己只是萍水相逢的朋友,再好也只能算是用来撒骄的哥哥,不会更多了。就当自己真的是亲哥哥吧,在完成妹妹一个想见恋人的心愿。
清醒时间不多,但小瞳往往不离开床,不四处走动,什么都不做,全用来询问阿彻在现实世界各种事情,仿似里面有极度要紧的东西。不论是考大学,平日生活,还是他从前小时候的故事,她都很感兴趣不停问,要他一一讲出来。
那时阿彻深刻感觉自己人生是多么沉闷平凡,他也想有什么有趣故事可以讲,但能说的大概都是普通日常生活。小时候怎样在山上跑,放风筝,钓鱼,抓虾。
小瞳对后两者问得很详细,请求他一步一步解释。阿彻耐着性子解说怎样挂上鱼饵,垂钓,把鱼勾起来,抓虾时候要抓着虾身体那里等等。完了后,她又问另一问题。
“阿彻,这一切,都是你独自去做吗?”
他沉默一会,“对啊,只有自己......现在回想真古怪,从前为何喜欢一个人四处跑来跑去呢?好歹也应跟其他小孩子一起玩吧?”
小瞳坐在床上没回答,闭上眼微微叹口气,“阿彻,拿点兰姆酒给我好吗?忽然想喝。”
“你病了,还是不要吧。”
“只喝一点不碍事的,让我喝吧,好吗?”
“唉,好吧。”阿彻摇头。
推开餐室门首先看到的,就是初遇时小瞳醉伏在上面的木桌。
轻轻抚摸它表面,心想她那爱着的男生,必定英俊斯文,又有一个独特有趣的过去吧,绝不会像自己那样粗鲁无知,人生无趣,空洞,平淡。
如果坐在她床边的不是自己,而是那个俊朗男子,一定能说出有趣又幽默的往事,一定能逗得她常常发出笑声。
这假想的画面深深刺痛内心,又引起了阵阵酸楚难受。不禁颓然坐倒在椅子上,唉声叹气,丝毫不像往日豪迈的自己。
因担心她喝太多伤害身体,阿彻在酒壶里偷偷渗了好些清水。等到弄好回到房间时,小瞳已睡着了。
悄悄拉过一张木椅坐在旁边,看她侧卧的睡脸。眼睛附近发红,脸上都是七横八竖未干的泪痕,枕头也湿了一片。
阿彻猜她又想那男生,想到哭了。内心郁郁,拿起酒壶,大口大口灌到嘴里。
阿彻心里忽然有种奇怪直觉,就是小瞳其实既会钓鱼也会抓虾的,但硬要他再讲一遍,仿佛想从里面听到什么与别不同的东西。但他苦苦思索,就是不懂那“东西”会是什么。
至少在那天,他还不懂得。
 
●10●
 
在阿彻这批玩家降临大地之前,有一个哥布林人和另一个食人妖,在世界某地方开始了一段故事。
 
 
当哥布林人坐船登陆这杂草丛生,野兽处处的海湾时,他除了年轻,勇敢,聪明外,几乎一无所有了。他从身边助手接过望远镜,观察海中潮流,再抓起一把细砂洒在空气中,测试风向。
他很快有一个结论,这里将会是万中无一的天然良港;它位置绝佳,背后直通地大物博的卡林多大陆,前面是无尽之海,海后面就是人类的暴风城王国。
哥布林人把所有财产,加上良好声誉换来的借款,全押在这地方上。
这就是后来的棘齿港。
为了节省人力,他跟下属一起动手建造简陋码头,吃同样饭食,晚上一起围着火圈跳舞,踢球,对不幸的人也大方豪爽。很快他原来名字已被忘记,大家都尊敬地叫他“老板”,想亲切一点的会叫“好心肠的老板”,“善良的老板”。
但在这哥布林人故乡,却有另一绰号。即使在爱冒险的同族眼中,他行为还是被看成极端疯狂的;欠下巨债,把父亲留下的小量遗产全押在这鸟不生蛋地方上。他不是发疯就是傻得厉害,所以族人都戏称他做“住海边的疯子”。
起初几年,处境也真的灰暗惨淡。当地部族土著对哥布林人敌意很深,不愿进行交易,甚至抢掠他商队,攻击这小海港。
部族这样做不是出于野蛮无理──拥有枪械火药的人类首次踏足这大陆时,肆意掠夺他们财产,占领土地,甚至把原居民一堆一堆抓起来运回暴风城,当成商品一样出售。这些被卖掉的奴隶下场相当悲惨,男会被当成牛马牲畜般工作到死,女如果姿色良好,会被迫当不停接客的娼妓;最幸运情形也只是当富有人家的佣人而已。
那些名为士兵军官,实为抢匪强盗的人类军队,就是籍由这哥布林人经营的海港把财宝,金银,奴隶用一艘一艘大帆船运回暴风城。虽然哥布林人并没有参与这些勾当,也厌恶这种奴隶交易,但自己早已被痛失家园和亲人的部族当成罪行帮凶了──如果不是主凶的话。
不管哥布林人喜不喜欢承不承认,他还是籍着这些交易得到大量好处。债务还清了,在故乡有两大幢渡假别墅,原本只有几间破屋的海港现在也大有规模,有医院,舒适的商务旅馆,剧场,工厂,也有赌场,妓院,当然也有用来囚禁敌人的监狱,港口外围也筑起了高耸城墙,抵御部族。
衣着也改变了,他穿起人类上流社会的燕尾服,干净白衬衫,闪亮的黑皮鞋,身上喷了茉莉花香水。如果不看他的光头,绿皮肤,尖长耳朵,哥布林人跟贵族公子哥儿简直一模一样。
他喝的是从大海另一端运来的昂贵葡萄酒,交往的是从暴风城来的上层贵族,将校,每晚他的大宅都有宴会,灯火通明,一大盘一大盘精致食物还有一排排红酒香槟不停送进宅里。
他财富和声望也传到了故乡,哥布林族是很务实的,也对他改观了,提起名字时总怀着一份尊敬。“老板”这绰号也慢慢压倒了“住海边的疯子”,大家只用前者称呼他,后者已无人记起了。
这种发迹致富故事尽管传奇,却一再发生在许多白手起家的富翁身上,但有一件事却令哥布林人的生命方向作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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